选股的十优先和十回避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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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优先:
1盘子在5000-20000万股之间的;
2总资产增长率较高的;
3业绩优良的,且有成长潜力的;
4被严重低估的一些成长性企业;
5全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%以上的;
6动态市盈率较低的;
7国家政策支持,且企业经济效益显著的;
8境外上市的个股或版块,创历史新高的;
9行业复苏的;
10行业龙头,且具有持续成长性的。
十回避 :
1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企业;
2增发,配股,发债的;
3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10%的;
4机构交叉持股,占流通盘20%以上的;
5重组没有实际内容的;
6送股转股后,效益的增长超不过股本扩张速度的;
7业绩的增长只因一些非经营性收益获得的;
8行业已出现拐点的;
9庄股问题股业绩差的;
10媒体咨询机构推荐的以及所谓的消息股。